我父亲今年7月27日满55岁,从事电焊工工作,09年体检查得患有“疑似尘肺病”,便从工作单位内退。后因原所在单位需在外地搞工程,急需我父亲这样经验丰富的老技术人员,09年7月由该外地工程项目部副经理找到我父亲,希望能够返聘从事电焊检查工作。看在老同事的情分上,我父亲答应了该项目副经理的要求。在外地工作期间项目部未对我父亲进行体检,今年7月29日该项目部办公室主任给我打电话,说我父亲病情严重,30日我飞到该项目部并于当夜带我父亲在当地中心医院急诊,后查明我父亲已经患有肺癌晚期,并脑转移,生命垂危。我和家人为给父亲治病,已用尽家中所有积蓄。为了后续治疗,我向该项目部提出报销交通费及给予一定的救助等要求,均被该项目部以不符合规定为由拒绝。我想请问您,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能否向该项目部提出诉讼要求给予相关法律保护?万分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