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2011年1月21日我骑自行车回厂里时,在路上正常行驶着,被迎面来的货车(车号:桂A3655)撞倒,自行车被当场撞毁,同时我的左手掌骨骨折。通过交警队调解解决结果是:货车负责超一万加强险以外的80%,而我负责20%。现在我又要面临取钢版手术了,可是对方就不来交费我去做手术,而我也怕这案件对方是不是会赖账?而关于我的赔偿问题,我也在想,我的误工费,(去年平均工资在2500元,而院方要求我在这期间休息时间为四个月),营养费,加上这段时间我自己垫着去复检费用1000元。我想要对方赔我2.5万元,不知道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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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要求合理,如果对方车辆购买了保险的,无需急于调解,可等完全康复,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后一并主张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赔偿金(你的情况可以评上伤残)、精神损失费等,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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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出的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要求都是合理的。如你可以评到伤残等级,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你的调解协议排除了这些赔偿要求,可认为是显失公平。可以先调解解决,如不行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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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给对方发律师函,尽力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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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伤残程度等计算索赔数额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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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