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2011年1月21日我骑自行车回厂里时,在路上正常行驶着,被迎面来的货车(车号:桂A3655)撞倒,自行车被当场撞毁,同时我的左手掌骨骨折。通过交警队调解解决结果是:货车负责超一万加强险以外的80%,而我负责20%。现在我又要面临取钢版手术了,可是对方就不来交费我去做手术,而我也怕这案件对方是不是会赖账?而关于我的赔偿问题,我也在想,我的误工费,(去年平均工资在2500元,而院方要求我在这期间休息时间为四个月),营养费,加上这段时间我自己垫着去复检费用1000元。我想要对方赔我2.5万元,不知道合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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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了,也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你应该得到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生活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这种情况可能会评上残)、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不是2.5万就完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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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由对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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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最好是委托律师代理索赔,有需要的,可以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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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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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伤残程度等计算索赔数额 协商不成 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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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