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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台 桑塔拉于2010年4月11日卖给**村3组的许 当时在夷陵区雾渡河法理事务所办理公证双方买卖协议,2010年4月12日45分买车主许 驾车在保康县城233省道55K+800米处将周 撞。最后鉴定为五级伤残,我有责任吗 ,该承担什么责任和 赔偿、

交通事故
2011-09-19 11: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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