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有一个朋友A,然后B是A的朋友。我今年年初的时候卖了一台IPAD给B(谈的价格是4800),是通过A介绍的(A完全没有利害关系,只是出于好心。)当时B跟我说可能没有办法把钱马上给我,要过一个月左右。我碍于A的情面答应了。结果呢,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B钱不但没有还,手机和短信都没有回复了。我当时把IPAD卖给他的时候,没有欠条或者任何法律依据(因为都算是朋友,事情发展到现在也是无可奈何)。但是A能为我作证,而且我们有通过人人网交流过买卖信息。请问现在如果要打官司还需要什么条件?我卖给他的IPAD是别人送的,那个人应该也能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