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父亲是个农民今年63岁,经好友介绍下在一个朋友的小作坊里做下手活,一天50元,事发当时早上十点我父亲不慎在雇主工作的地方将枪钻把手指卷入,导致三个手指均钻掉,后来在宜兴十里牌医院就医,
现如今有两个手指已接好,另外一个中指也已接好但自觉还是没有知觉,外形比别的手指短一些。
我们曾与雇主进行协议商谈,要求对方付四万元损失费,而对方只肯负责医疗费与三个月误工费(6000元),这个雇主没有营业执照,我父亲当时帮他干活也没签订什么合同。请问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提出多少金额的赔偿损失,另请问倘若双方协商不成,我们诉讼成功的机率有多少?谢谢!
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我的问题,在此非常感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