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代我弟向你咨询二个问题:我弟今年25岁,2009年结婚,现有1个女儿。老婆一直没有上班即没有经济来源。2010年10月贷款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时向我父亲借了7元。现仍在供房。 现出现以下二个问题,希望你能帮到我: 1、 买房时,我弟不在家(出差),弟媳妇就她个人的名义买的,即房证产上只有我弟媳妇的名字。 我弟前几天在家无意之中才发现此事。后想去增加名字,房管局说:贷款没有还清(房产证还在银行),无法加名。如果以后离婚,我弟能分到房子吗?是不是此房我弟媳妇可以随意处理?如果去公证处公证有法律效力吗?公证后是不是弟媳妇就不能单独随意处理房子呢? 现在我弟能用什么方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 2010年10月买房付首付时,向我父亲借的7万元没有打借条,如果现在补写可以吗?现在补写是写借条还是久条呢??是否要弟和弟媳同时签字才有效呢?????

债权债务
2011-09-17 20:14: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