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09年)我和我老公进了我老公她姑姑开办的企业上班,一直都很努力工作,生小孩(剖腹产),产假一个月,休息的这一个月中,老板娘还要求我工作(帮忙算工资)。|||2011年1月,因我老公的爸爸跟老板娘吵架,老板娘叫我和我老公停下手上的工作,叫我们想清楚还要不要在她所办的企业上班,虽然我们想继续做下去,但既然她开口了,我们觉得没有必要继续工作下去的必要了,所以我们跟老板娘讲做到放农历年假(我们没有签定劳动合同),老板娘也同意了,但放农历年假的时候,老板娘并没有结清工资给我们,说要等到发一月份工资的时候才可以发给我们。|||到了发放一月份工资的时候,老板娘却推说还没有算好我们的工资,以后每一次都用这个理由推我们,但今晚我们打电话问她,她却说:“什么工资?”请问:我们有办法拿到一月份的工资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