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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北京北五环闸道口|||事故经过:由于交通拥堵,车辆行驶缓慢,前车急刹车,我跟着急刹车,两车属于挨着,但两辆车的车体没有任何损伤,我认定没有任何问题,对方想要碰瓷,认定有问题,我准备开车离开,对方不让我离开,并用脚踢我的车的右前侧,我下车与其理论发生口角,并进行了互殴,从表面上看,双方并没有任何的身体损伤,事后,我开车离开,对方报警,其中包括了交警和110|||报案内容:交警处,报案我肇事逃逸|||110处,报案我将其打伤,并自行去医院开了受伤证明|||我想咨询的问题(事件经过属实):|||1.我是否有责任,如果有是什么?|||2.警察约我们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让对方以身体损伤为借口,想我索要医药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事态紧急,盼详细回复!

交通事故
2011-09-17 10:23:5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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