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2011年我一亲戚和同村4户组成联保小组,并签订联保协议,连带保证。其中3人各自从信用社贷了款,1人未去贷,另一人去贷款信用社不知以什么理由未贷给他。2011年其中贷款的1人因意外死亡(不在保险责任内),死亡的人有一儿子,和女儿均已成人且具备还款能力,同时死亡的贷款人有两套房产、生前还购买了商业保险受益人为女儿。目前信用社找死亡人的儿子进行协商还款,但其儿子不予理会。信用社通过法律诉讼起诉其他4为联保小组的成员进行还款。问题:1、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为其还款?2、如果还款,未发生贷款的担保人也要承担责任吗?3、其中1担保人去信用社贷款,但信用社为贷给他,他还要承担担保责任吗?4、如果4人都要承担担保责任,那承担的比例是4人平均吗?5、担保人为其还款后,该如何像已故的贷款人索要债务?6、如果已故贷款人的儿女将其父生前的遗产(房屋、商业保险索赔款、现金),领取继承,是否应该偿还其父生前的债务?
7、在信用社放贷时,其中1联保户向信用社贷款不予放贷,但出事啦,银行让其承担担保责任,信用社是否也承担责任?感谢各位律师的解答!谢谢!
-
根据你所讲,你们签订的联保协议约定连带保证,对于还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未发生贷款的人也应承担担保责任;信用社为贷款给的人也应承担责任;你们四人不是平局分,法院可以找你们之间热任何人要求偿还,你们承担责任后可以起诉被担保人的继承人,要求其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建议电话咨询律师。
-
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具体需根据担保的性质等确定,如需进一步咨询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
你好!
1:一般情况下,担保人都是互相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还要根据你们与信用社签订的联保协议确定:2:没有发生贷款的人,作为担保人,还是要承担担保责任,你们之间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3:你们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信用社可以找你们其中的任一人承担全部责任,一人承担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一般情况下,数额是均摊的。4: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其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财产范围内)主张权利。5:信用社一般不会承担责任》5:注意时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时效一般是在主债务期限届满后2年。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