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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和我女朋友五年了,我现在还是大四学生,最近我和她分手了,在我大一的时候我和她发生了性关系,一直到今年不知道对少次了。。。,现在我和我新女朋友在一起她说要和我和好,我没答应,他说要告我强奸罪,其实她对我老好了。。大三她给我出了学费5000元整,我答应要是以后我和她分手了就还她五万。。我写了欠条在她手上,这个我要是不还她五万我是不是会犯罪。。。我急啊 ,你能告诉我,要是她真的告我我是不是要坐牢啊。以前我们好的时候发生性行为双方都是自愿的我从来没逼迫过她。。。现在她用这些来威胁我和我新女朋友分手和她和好我真的做不到。。。我新女朋友对我也很好。。。我真的很惶恐,,,你帮帮我吧。。。要是你忙不能给我打电话就发个邮件告诉我吧

其它综合
2011-09-18 10:27:5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恋爱期间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但你写下的欠条,可能会麻烦。
    强奸罪 刑法236条
    定义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之发生性交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
    三、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 别。
  • 只要她是心甘情愿的就不构成强奸罪,不必过于紧张,如果你怕她陷害你可以去收集一些证明你们是情侣关系的证据,至于你写的那张欠条,这属于民事纠纷,不在此一一作答,可来电咨询。
  • 你好:双方在恋爱时候发生的性关系只要是自愿的不构成强奸罪,欠条是属于民事纠纷不会犯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