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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村84.11.13日建镇。500亩地全部征收,没补偿一分钱,只是每亩补了一百元的青苗款,其他的作为政府办企业用了。把我们可以劳动的安排在镇企工作。没到一年,差不多都倒了,把我们转到另外一个厂,其他厂卖了,这个厂后来也转包给私企了,我们又相继失业了,现在这个厂说是无偿划拨给林业局了,后来我们去政府讨说法,在村民的强烈要求下,政府就同意给2000千元的生活补贴,按十年每年200计算,村民不服。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权,村民的生活困苦无助,是要500亩的赔偿,还是要这个占地十亩的安置

经济相关
2011-09-17 15:14: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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