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说的是上个月,也就是5月底结清。可是到现在一直还没有结,原因是在五月六号,在我焊的架子上掉下来一个第二道工序施工的人,当时我干的活还没有初验,我的验收证明上写的是,经五月十六号初验,五月十八号复验,已经按图纸设计要求完成。那个伤者已经出院,一共花了2万元费用,现在还要6万元一次性结清,我想知道我在这个事件中,有没有责任,或者说有多大责任,我和安装公司也没有签合同,经朋友介绍口头协议的,出事的时候是五月六号,实施第二道工序的时候项目部也没有通知我说要施工,出事是5月六号在我的活没有验收之前出的事,我有没有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