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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下旬,刘师傅带着司机驾车从酒泉来到兰州,当车途经天水路高速公路收费站时,由于车辆刹车失灵撞坏了收费亭。事发后,高速公路收费站和兰州公路总段路政管理支队东岗高速公路大队对此介入调查,同时由甘肃紫光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提供了一份关于公路补偿通知书并附赔偿清单,总价为38万多元。面对高额的赔偿费用,刘师傅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赔偿与事实不符,好多东西没有撞坏也算上,并且定价太高。刘师傅找到高速路收费站时,工作人员告知,此事由兰州公路总段路政管理支队东岗高速公路大队调查,又去东岗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进行协商,对方称赔偿清单是由甘肃紫光智能交通有限公司提供的,应当找其核实。当刘师傅找到该公司时,对方又说应找路政大队解决此事。 就此事,兰州公路总段路政管理支队东岗高速公路大队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刘师傅撞的是收费设施,做出赔偿决定要通过路政部门,他们和收费部门不是一个单位,也是依据收费单位提供的赔偿清单做出的赔偿决定;当事司机提出异议

交通事故
2011-09-18 10:49:0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注意,这里面有一个情节就是:如果38万都认定,刘师傅就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只认定28万,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2、应对办法:要求对方提供相应材料,申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部门进行鉴定。
  • 此案件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
  • 你好,你撞坏收费亭确实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赔偿的费用并非只能有他们说了算的,损失必须是要明确而且有依据才能被法律认可的,不是单方说损失有多少就多少的,如果他们的损失要求真不的合理那么你完全可以提出质疑,或者你自己找个鉴定机构对他们的损失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进行赔偿。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最好来电进行详细咨询或在主页留言,我将及时给你回复。
  • 你好,上述费用可能过高,此事涉及内容复杂,建议你委托律师帮你处理此事。
  • 事故原因是车辆刹车失灵,这就涉及的问题较多。关于赔偿方面,要看车辆驾驶人员有无责任,车辆本身是否存在问题,车由此车辆生产厂家是否担责;还涉及到保险等问题。建议和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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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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