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律师。各位大律师你们好,我现在遇到一件很闹心的问题,我曾在09年的10月份在电信办理了一张无线上网卡,用了几个月之后,由于我每次上网都会在网上营业厅看下上网时长,又一次发现我居然超了80个小时,但是我电脑上面的电信客户端却没有到80个小时,我就到营业厅问了一下,他们的工作人员有的说超出的部分给我免掉了,有的说超出的费用还需要缴清,我说我没有用超量,后来我就把网上营业厅的上网时长记录全打印了下来,结果他们说是按两种不同的计费方式结算的,我就郁闷了,为什么上面没有提示?他们却没有给我答案,既然他们没有一个说法,那我干脆就不用了,准备销户,可他们又要我缴纳300元,我一气之下就直接走了,卡也丢给他们了。|||现在电信的工作人员找到我说我需要缴纳拖欠的费用和违约金5000多元,我现在该怎么办?只有缴清这些费用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