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2日客户陈X拿着两张银行已打印已记完账的定期存单上银行取钱,当班人员接过存单从电脑中发现此账号不存在,就怀疑此存单已挂失,因为银行有制度挂失的存单客拿到银行来取钱,银行有权没收,当班人当时万万没想到这张存单是2008年7月14日已支取的,并且客户已签收,因为银行计了帐的传票是不会流失出去的,即使流失出去当天也会找到客户做出处理,当班人员于是就把存单撕成两伴给了客户说要客户时天等领导来查查传票,结果客户回家后叫了家人来银行闹事,还要打人,此情况当班人可以告此客户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