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订立期限是2000年1月1日,被代理人在2000年1月8日给行为人开具一份签订合同的委托书,然后行为人以此委托书收取相对人的保证金。此份合同被代理人没有加盖任何公章。请问之前行为人和相对人订立的合同生效吗?被代理人要承担这保证金的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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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视为对之前发生行为的追认,之前的协议有效。代理人发生的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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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你说的,应当有效。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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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你所讲,应该属于有效。如需帮助,欢迎随时来电免费咨询。
追问:如果委托书下面注明:合同鉴定必须经我单位审核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请问,这份没加盖公章的合同生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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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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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的委托书是对1月1日行为人签约行为的追认,签订的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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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