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属于裸婚,婚后,我替老公还了多半结婚所用的钱,可他从没主动给过我一分生活费,生孩子时住院的费用都是我出多半,报销后他一人全拿走,孩子生病是住院费也是AA制度,后面我住院引产时费用全由自己出。几次和他要都非常困难,最多给过50一次,其他更少几乎没有。这次买房更是一分没出,路也不跑。全由我和我的家人出资。买房后我没有生活费,他依然不闻不问,要都不给。他有钱借给别人竟借都不借给我。他已经伤透了我和我的家人,请问离婚时房子会怎么处理?要求公证他不到现场怎办?有实惠又有效的办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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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房产一般平分,协议要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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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所得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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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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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