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初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注明2010年9月28日交房,同时注明是书面通知。但开发商在2010年10月28日没有任何验收合格证,工程根本没有完工的情况下登报通知业主收房,除此没有任何通知。直到今年5月份开发商才拿到竣工验收备案书,但仍然没有书面通知业主。我们自己去问,就要我们到物业去按2010年10月28日的日期交钱收房,拒不按合同赔偿。至使小区内半数以上的业主都没收房。请问:我们该怎麽办???如果到法院打官司,应该算开发商哪天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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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照合同对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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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法院要求按照时间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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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