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位来成都崇州农村的上门女婿,由于我和我老婆是经人相识的,在没有深入沟通和相处的情况下就匆匆结婚了,在婚后慢慢的相处之下就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还有生活习惯都不适合,以致于她要和我离婚,问题是我老家是河北的,我父母为了我的婚姻大事把家里唯一的住房变卖了,给我置办的结婚用品和彩礼,还有户口也迁到她家里了,要是离婚后我就一无所有了,连个遮风避雨的地方都没有了,请问律师同志们像我的这种状况可以在当地村委会申请宅基地吗,这也是我唯一的要求,我不要她们的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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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户口在当地农村,就有权利。另,别傻了,千万别装大方什么都不要,以后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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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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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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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要你属于农村户口,就是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就有权申请宅基地,这是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基本权利。
宅基地是基于宪法与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无偿让村集体组织成员建房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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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