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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在南京代款买了房子,首付他拿七,我拿四 是2009年八月买的房子,房子的名字是他的, 我们是2008年8月份结婚。结婚时没有拿结婚证。是买完房子后才登记的。听说按现在新婚姻法 婚前房立永远是婚前房前对吗。那我只能到我买房的时候的钱对吗?现在我发现他和别的女人有暧昧。 现在他想离婚,我是否可以分到房产一半呢 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9-15 14: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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