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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03年6月向银行借了4000元钱,04年6月到期,由于种种原因,我这笔借款一直没还,其间,银行人员也一直未来提醒,最近,银行工作人员找到我,连本带息共计7000余元,请问:在这笔业务中,银行就没一点责任吗?3000多元的利息我都得照单全付吗?

证券投资
2011-10-02 09: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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