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公司签订4年厂房租赁合同,自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止。签订合同时交半年抵押金22400元,作为租赁是安全保证金,合同期满时退还。由于原厂房陈旧和生产设施落后,环保部门向公司提出车间整改措施,还必须上自动线才能继续生产,否则,立刻停业。因此,公司通知我停产整顿,但是停产期间的租赁费用照样缴纳。我因刚创业投资50万元,资金有点周转困难,突如其来地停产整顿更让我雪上加霜,现已2个月未能向公司缴纳各项费用,约计2万元左右。但是两个月以来,公司未采取任何整改方案及措施,还告知我如不能按期缴纳费用的话,就让我写出书面申请,提前终止合同,可是,我投资分文未回,造成损伤。请问律师这算不算公司违约,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