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在公司的职位为“室内设计师”,现在查到他在职期间以自己的名义开了一家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为:室内设计、室内装修,该员工本人担任总经理职位。该员工在公司的工作表现一直不太令人满意,最近更是经常不能完成公司分配给他的工作任务。现在公司想辞退这名员工,请问这种情况下辞退员工,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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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同时在两家有同类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你司可以此解除劳工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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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制度,或利用了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可辞退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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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同时在两家有同类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你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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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能同时在两家有同类竞争关系的公司任职,你司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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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可辞退,并不给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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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辞退,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辞退程序需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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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辞退,不用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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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