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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夫亲在婚前有一套住房,后来与我继母结婚后房屋拆迁,政府赔了一套安置房,现在安置房已经下来,房产证已经办好。我在网上查过资料情况如下。 确定婚后财产的归属要看来源,看人身关系,看是否为共同劳动成果。婚后获得的安置房,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是对其个人的补偿,并非夫妻共同劳动所得。因此,按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五项规定应归一方所有。 如果因其公民婚前个人房屋婚后被拆迁,夫妻即对房屋补偿共同享受权利,这将明显剥夺一方的财产权益,不符合民法的公平原则,也违背了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的立法目的 那么是这种情况,现在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应该是我父亲一人所有,那么现在父亲可以到公证处把房房屋公证给我吗??百年后这套房屋的继承归我一人所有。

继承
2011-09-16 09:34:0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拆迁安置时一般看当地政策与安置合同的约定,实际拆迁时既看户口又看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安置本身有你继母的份额,那么就有她的平方。很多因婚姻投靠迁户的因没有参与家庭共同财产创造也分得房子,虽然很不公平,但很无奈。这是我国拆迁简单化造成的,很多拆迁没有考虑家庭共同房产(非夫妻共同房产)的来源。
    房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是你父亲与继母共同所有,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在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单方无法改变这个法律事实。
    至于继承问题,如果你与继母未形成扶养关系,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则你只能继承你父亲部分。同时你继母作为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有法定继承权。
    追问:你好,近期未上网,未能及时回答你的问题,请原谅。如果把名字写上你的,房产就有你的,其他人想处置时未经你同意时是不能处置的,共有的财产须经所有的共有人同意才可处置。
    现在加上你的名字与你父亲与继母立遗嘱并不冲突,加上你名字后,如果他们愿意,依然可以只让你一个人继承。
  • 你好,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是算你们的共同财产的。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 没有特别的约定是算你们的共同财产的
  • 以登记为准,如果登记是你父亲与继母共同所有,则是他们的共同财产。继承问题,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则你只能继承你父亲部分。同时你继母作为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也有法定继承权。。如需法律帮助或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
  • 一般为家庭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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