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外地人)在北京买了一套房子,和卖方商定首付总价款的20%,
其余贷款。在朋友的贷款手续交到银行审批后的15天后,北京出台限购令,限制外地人买房,而且提高了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朋友办不了贷款,面临着对卖方的违约,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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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属于形式变更,不构成违约。由于政策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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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今年2月贷款的吗?
不是违约,我正在代理这样的案件,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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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朋友可以去法院要求解除合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直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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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