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厂一辆小货车在2009年发生致人死亡。负全责。保险公司在未能赔付情况下,被害人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判决赔偿原告(被害人)12万元。已执行。
2011年9月保险公司起诉 一、 驾驶员 二 、车辆被保险人。请求判令第一被告返还原告在垫付12000元,由第二被告承担连带责任。由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驾驶员驾驶证未过期,记分已满,持有合法驾驶证。《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载明驾驶员的这一违法行为与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故关系。
此种情况有别于无证驾驶。
此案如何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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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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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 搜集证据 积极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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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积极应诉。可来电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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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