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2010年5月登记结婚,婚后感情稳定,2011年5月7日我剖宫产一子,满月后不到8天老公提出离婚。因我在月子期间至现在老公一直没出过生活费和宝宝的各种费用,都是我姑来照顾我们母子,娘家的人给我出钱出人,满月后我姑回去了,一周后婆婆来了,因跟婆婆那边的人聊天有聊到老公没有出钱来养家,婆婆觉得很没面子,就和老公联合起来凶我打我,说我让他们丢了面子。我只是实话实说,因老公没有固定收入,连我住院的钱都没凑够,还是我妹帮借的,我每月的工资养家都不够用有时还给他垫工程款,也没什么积蓄。现他要提出离婚,我抚养孩子,他只愿意给孩子生活费,难道我分不到我们的夫妻财产吗?婚后我们和别人合伙买了两辆泥头车,还有他包了两单小的工程,他说我没有证据,难道这些我都分不到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