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份,**国际贸易中心我和李某通过简单协议,我向李某高利贷了120000元现金,当时李某把一辆汽车作为抵押物,我当时只注意他的身份,根本没有调查车辆的相关手续。按协议,2009年12月份,还款到期。可是李某未能按期还款。这时候才知道,车辆的相关手续以王某的身份办理,李某根本没有所有权。现在该怎么办才好呢?
我是一位法盲的公民,从来,没遇到过类似的事件,请各位法官给予帮助我为谢!!
我现在特别无能,该如何是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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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李某要求偿还120000元现金以及利息,车辆如果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虽然车辆不是李某本人的,但法院判决后,你可以要求法院执行李某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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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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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及时起诉对方,以免过诉讼时效。车辆作为抵押物是否已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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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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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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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朋友:
你可以尽快起诉李某,要求他偿还120000元现金以及利息。
因为车不是李某本人的,所以你无法要求用车抵债。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要求法院用李某的其他财产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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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