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前一天下着雨,我开公司的车去宁河送货,晚上七点多回来途径塘沽开启桥的时候,因开启桥中间有一块铁板加上下雨,导致我开的车发生了侧滑,车由于失控直接撞上了护栏,冲到了对面的车道上,紧接着跟一辆小型公交车发生了碰撞,导致我开的车和公交车受损,没有发生人员伤亡。经民警鉴定为我的全责,公司的车只上了交强险,请问律师我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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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属于职务行为,责任应当由公司承担,除非你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可以向你追场外,其他你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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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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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由公司对外承担责任,如果你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公司可以向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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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公司赔偿以后可以进行一定程度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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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司首先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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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由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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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