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丈夫起诉离婚一事,我老公在外地工作,家有一女九岁,今年年初提出离婚,理由是感情不和,我考虑女儿还小,不想让她有心里有阴影,这是主要原因,当然还有其他,比如财产之类的。最近,我丈夫一直催要了结此事,我说很多细节问题都要考虑,他说是要走法律程序。我觉得有点过分了,女儿从小到大,一天都没带过,女儿第一次出院十天多,就去医院呆了半个小时。 这类离婚案起诉,如果女方坚持离婚暂缓,而男方除了提到感情不和,也没有其他理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女方是事业单位,有固定的单位和收入,男方只是民营企业的职工,本人坚持小孩跟随,法院会将孩子判给男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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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专业婚姻律师,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我是常熟人,孩子如果都没有带过,可以拒绝让其抚养并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你可以暂缓离婚,需要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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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坚持暂缓 第一次不会判决离婚
2.小孩的抚养权需要结合双方的情况以及小孩在哪一方对孩子比较有利。你一直照顾孩子对你比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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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第一次通常都不会判离的,小孩判给你的可能性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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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对方没有证据支持你们确实感情已破裂构成了法定的解除条件,一般法院不会判离,六个月后才可再起诉,但不能一直这样拖下去的,所以建议还是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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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婚!
2、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电话联系我,提供更实用的指导。
3、希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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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案件主要涉及三个方面:1解除婚姻关系,2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争取孩子抚养权。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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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一方不愿离婚,法院一般第一次不判离婚,你可以争取女儿的抚养权,要求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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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