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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15岁,在上学途中,刮倒了一位老太太,发生事故的路段两边是人行道,我女儿和伤者同向,伤者走在机动车道上,距机动车道的路边大约2米左右,基本上是走在中间白线和路边的中间,当时后边来了一辆公交车,不停按喇叭,伤者在我女儿前方,我女儿就打算从伤者与路边的中间穿过去 避让后方的机动车,结果伤者也向路边躲,我女儿刮到了她的拐杖,摔倒后她挠骨骨折,我到了以后急忙把她送到医院,到那才知道伤者脑血栓后遗症已经十年,现在右侧肢体扔未恢复,右手仍无知觉。借助左手的拐杖只能算基本可以行走,但据家人说可以自己上下楼,我要咨询的是,伤者家属咬定我女儿有100%的责任,我已经为伤者付了初期的治疗费用15000多元,但是估计全部治疗费用最少3万以上,还不算别的费用,我实在是无力承担,像这种情况,伤者没有责任么,她走在机动车道上,而她又是这种情况,还没有家人陪同,就没有一点责任么,我该给予多少赔偿

交通事故
2011-09-14 06:44: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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