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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怎么走

民事相关
2011-09-14 07:10:1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原则上以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为准。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有一年以上暂住证,是可以的。
  • 1.能证明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以上 可以起诉
  • 要有证据证明被告方在苏州居住满一年才能在苏州起诉
  • 您好。感谢您对找法网的关注。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5、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被告在苏州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可以在苏州起诉。
    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随时来电咨询。
  • 离婚案件管辖很特殊,应该有办法在苏州起诉离婚。
  • 对方暂住满一年就行的。
  • 如果被告在苏州居住满一年(一般指有暂住证满一年)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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