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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94年再婚,我儿子归前夫,他女儿归前妻,我从没带儿子来过家,因为现任老公很小气,我怕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我与儿子相见就在我父母家,他女儿平时不来往,也不通电话问侯,过年有时来半天吃顿饭就走,去年已结婚。再婚不容易,能过就过,我也没想过争他房产,这次新政策出来,房产证没女方名字就无份{房子是老公单位分,后买下的},我对他提出加名,他不肯,只说让我住刭老死,我俩身体都不好,万一他走在我前面,房产证上沒我名字,他女儿那边人多,为房子而来,我该怎么办?请律师邦我出个主意,让我心中有个底,盼回复谢谢! 我只想知道,他如上天堂在我前,房产证没我没名字,这房子我是否有份,当然买下房子我也出公积金,装修是共同财产。

民事相关
2011-09-13 18:47: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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