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亲戚遇到一个案例,麻烦咨询一下:
冬和芳是三年的男女朋友,而冬的三年前的前女友A窃取了冬的私人邮箱,得到了冬和芳之间的私人邮件,其中包括芳的私人信息,例如照片、公司地址联络电话、以及在公司里发生的一些私事,并通过邮件的记载得到了公司其他众多同事的邮箱地址。 然后趁冬出差装做是冬给芳发邮件骗取照片和信息,后被发觉。随后发邮件给芳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说对方是第三者,抢走了冬,骂荡妇贱人等造谣进行侮辱人格。 上周A利用获得的芳的公司其他员工的邮箱信息给全公司200多人转发邮件,内容是芳曾与一同事之间争吵的来往邮件,在全公司范围传播,而且有几封发给了其他公司员工的邮箱,造成了很坏影响。 芳不认识A,与冬认识时他和前女友已经分手,现在近一年来受到A邮件的不断骚扰,造成精神上的损失和工作上的干扰。冬与A已失去联系,通过IP地址可查出所在城市,其他无任何信息。
恳请您指点,A这种行为触犯的哪些法律?芳从那方面可以对A进行警方或法院的调查和控告?A该如何去做? 非常感谢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