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的工作平面设计,3月底离职,至今未领到最后一月的工资,公司还以我最后的一个项目未上线给公司造成损失,不但扣除我所有的工资反而要求我赔偿公司8千元的损失,我是自动离职,是协议离职,请问律师我怎么样才可以拿回工资,以及我在工作上面没有任何过失,公司说我对他们造成的损失他们需要什么样的评估条件,请问公司的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敲诈?(这个公司已经有拖欠员工工资的前案,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离职员工的工资,并说每一位离职员工都给公司造成损失,少则几千,多则几万甚至几百万,这个情况是否可以算的上是敲诈?)

其它综合
2011-09-13 16:04: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