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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七月十四日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在下班途中骑电动车在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头部受伤严重,当时也报了警,但是只有一个交警到场,他说没有散落物,也没有刹车痕迹,电动车没有明显破损,地上只有电动车倒地后摩擦出的三条长长的划痕,像是自己摔倒的,因为没有目击者,父亲也一度昏迷,交警部门没有给开交通事故认定书,只给开了一个手写的证明,证明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最后注明受伤原因不详。根据医生的诊断,父亲受伤严重,头部多处骨折,颅底,后脑,头顶,整个的头周围多处骨折,自己倒地摔倒后不可能这么多处骨折,像是摔倒后翻滚,导致头部多次撞击而造成的。现在父亲已经恢复清醒,能够很清楚的记起事故发生时的事情,是一辆小型汽车蹭刮到自己以后,电动车方向把持不稳而导致摔倒的,当时小型车并没有停车,而是直接逃逸,因为是夜里没有看清车牌号,只记得是一辆深色的小型车(轿车类),现在我想到交警部门开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什么别的证明么?他们能给开么?如果不给开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1-09-13 10:03:3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