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客户来电采购非标零部件,双方口头协议后,我方安排生产,完工后通知客户,客户因没拿下主机订单以无合同为由拒收我方货物,对我方造成经济损失。
1.客户确实来电要求加工非标零部件,并给与详细加工要求。我公司在中秋前完工,对方也承认来电过。
2.对方咬定无合同,不履行口头协议,但对方采购时合同时有时无,我有证据可以证明。
3.经我方交涉,对方承认此订单交给其他工厂生产,之后并未通知我方停止生产,最终导致我方将产品完工造成经济损失。并有证据。
4.对方攻击及诽谤我方,我方多次去电与其沟通,对方始终不接电话,并短信侮辱,威胁打杀我方人员。有短信证据。
5我方由于去电正面沟通无果,对方始终以回避姿态对待我方,我方已书面形式与其沟通,之后对方答应支付货款,但拒绝我方方案,提出不合理要求,要求我方低于市场价一半作价给对方。
请教律师这样的官司,我们公司是否能打赢呢?对方理亏,并且有相关证据,但我们不清楚这些证据是否足够有力打赢官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