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11日下午2点10分到3点之间,停在楼下的电动车被偷了。可以肯定的是大车进来,把电动车拖走上车的。地面有明显拖动痕迹,车上锁的,且前轮被锁的。小区只有1个门可以进出大车。小区的门卫摄像头被撞坏一直没修理。据保安说上周某天也是下午时分,小区也被偷了一辆电动车,同样是拖拽上车的。
小区的门卫管理如此松散,进出大车都不进行登记便随便进出。摄像头也不安装,据说安装了也很模糊。我虽是租户,可这小区的户主物业管理费一个月是300多。请问如此频繁偷车,小区漠视,物业有没责任?可否对其索赔?
我已报案且进行了口录登记。警方说,至于能否让物业做好进一步的安防措施,那是物业本身的事,警方干涉不了。那么,我此次报案的价值也就归为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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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述,物业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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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要物业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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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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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