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请问一下,如果我在婚前我和我的父母就房产首付部分签好借条,但是不告知女方有借条,并且在婚后将女方姓名加进房产证
1.那么万一以后离婚,之前的借条是否需要双方共同承担?也就是说在分割房产以前,是否先将首付款扣除给我父母后再进行分割?
2.另外,在签订借条的时候,是否可以规定我父母首付所占房产的比例?也就是说在房产分割以前扣除父母所占的比例后,双方再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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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是可以与父母约定所购房屋属于共同财产,暗处自己换带比例按份共有。这样可以达到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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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据写明是为购房借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你们夫妻来共同偿还首付款。2、不可以,如果写了借条,你父母和你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你们偿还你父母首付款即可,房子与你父母无关了,没有你父母的房产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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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借据写明是为购房借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你们夫妻来共同偿还首付款。2、不可以,如果写了借条,你父母和你就是债权债务关系,你们偿还你父母首付款即可,房子与你父母无关了,没有你父母的房产比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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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签订协议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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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的可以在协议中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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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签订协议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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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可确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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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