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只是个店面的小老板,请了三个女孩子做事,为解决住宿问题,我打算帮她们在外面租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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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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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如果属于工伤则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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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属于工伤,你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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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