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的前妻在2001年因车祸去世并留有一女,其前妻所得的身故赔偿在2004年我与丈夫结婚后我丈夫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所有的赔偿金以女儿的名字买了一个商铺,现我与丈夫生有一子,在我丈夫名下有两套房产婚前我们没有做公证,婚后前妻女儿一直与我们共同生活,现在其女用过激的手段向父亲提出要房产,而丈夫现提出与我离婚,请问如果离婚丈夫的房产我和儿子有份吗?
-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你们分不到的。------广州管东平律师 广东经国律师事务所
-
均属婚前财产是个人所有的,离婚你们没有份
-
按你的情况,他的两套房子均属于个人财产,你们都没有份额。
-
你好,两套房产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无法分割.
-
婚后房产才可平分的,不过商铺出资如不能证明是赔偿金的话是要分割的.
-
婚后所得财产平均分配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