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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出纳,我们公司是村委下属的一个房地产公司,村委主任是法人,村委会计任房地产总经理。2007年5月未,有人交来20万房款,房地产经理(平时就他直接指挥我)让我不要开售房收据,先以我的名义打一条收,把20万存入我的工行卡,我照办,第二天,房地产经理给我一个卡号和名字让我把那20万汇入那个名字,我照办。当时我什么也没问,就按领导的意思做了,后为我才知道是村委主任指使我们经理这样做的,而这笔钱到现在也没有归还。 现在村里有人告村委主任澳站赌输5000万,公安立案了,我和村委会计是两个重要突破口,公安从我身上就查出这20万了,把村委主任和房地产经理都抓起来来,把我监视居住了,当然他们两个身上一定有其他重大问题,不然不会在把我弄进公安局时都跑了。 我想问一下,我最坏是个什么结果,最好是一个什么结果,我没拿一分钱,我一个月挣700元,我什么也没做,谢谢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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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0 22:05:1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