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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交了个女友,第一次到女友家见面,女友向他要了一部500元的手机,并前后发生了2次性关系,以后女友以工作忙没时间为理由,多次拒绝和躲避男友的约会,周**一气之下便在女友门外贴了一张醒目的大纸条:“最贵的妓院,一次250元”,请问律师,周**是不是污侮辱人格?女友是不是诈骗?属于什么性质问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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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10 11:01:0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