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我老婆08年结婚的,到现在有个1岁8个月大的男孩,小孩母亲每天只知道怎么花钱,做一门生意亏一门生意,到最后还说是自己赚钱的,自己想花就花,我现在在做饲料、麦夫销售,由于近两个月每天都在要外帐,所以很少赚钱回家,我老婆觉得我没有赚到钱,所以每天就在家瞎发脾气,到处给人瞎讲,说我没有用,不会赚钱,饭也不做,衣服也不洗,还骂人,整天就要离婚什么的。特别是夫妻性生活方面,她说性冷淡,已经有1年左右了,就算平时过过也是不愿意敷衍了事。所以我也想离婚,但我想要小孩,不愿意小孩跟着我老婆。另我有一辆一汽红塔货车,已运行三年了。另欠我老弟1万元,老婆老弟欠我们1万元。

民事相关
2011-09-13 12:00: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向法院起诉离婚,可以阐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小孩,而女方则没有固定收入,没有能力抚养小孩。这样可能把孩子争过来的希望大一点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小孩一般在两岁以下常判给女方,但也要看谁带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债务平均分担。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关于离婚问题,你们夫妻均同意离婚,离婚肯定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小孩的问题:原则上会判给女方,但你只要证明小孩随母生活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法院会考虑将小孩判给你。不管小孩随谁生活,没有在一起生活的一方应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共同债务应平均分割。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