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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3下午,我女友的老板(早就对我女友垂涎欲滴)借为女友发工资为名,到我女友宿舍(一个人住的)“庆祝”,期间被老板骗喝酒,我女友醉酒后被强奸,还被那老板录了视频,(事发后女友没有报警,也不敢告诉任何人,因为那天我一直联系不上我女友,而且右眼皮一直跳,不放心就去找她,我是早两天问她出什么事,她才说出来)那老板还要我女友做他女友(那老板有家室),还威胁说如果不做他女友他就公开视频,还扬言要对我女友及家人人身攻击,反正以前还杀过人,之后每天晚上(12点前离开)都去我女友宿舍恐吓我女友,我女友屡遭恐吓。我们都还是未毕业的实习生,他有钱有势,为了安全,我不得已,只能先把我女友接回她家,暂时逃离老板的掌控范围。由于当时没有报警,现在又离开了那个宿舍,几乎没有什么证据,我们该怎么办?(我也不求那老板赔偿什么,只求他放过我女友,并把视频还回销毁,但他欺负我们没有能力和他抗衡,肯定是不会同意的)他还说过,连警察局里也有关系,所以我们现在也不敢盲目报警,加上没有什么证据,我们不知所措,我们非常渴望能得到您的帮助,不胜感激

刑事行政
2011-09-09 19:3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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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