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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前男友2008年1月购的房,同年7月就分手了,房子的首期是我们2个一起支付12万,总价是37万,之后也断供了,开发商通过法院起诉我们2个,因为我男友是香港人,法院找不到他,现在法院在我的帐户里扣掉了房子的余额贷款26万多,我现在想起诉他,维护自己的利益,分割财产,可是联络不上他,请问法院会判给我房子的所有权吗?会出一份协助执行通知书给我办理房产证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1-09-09 08:40: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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