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婚姻是包办婚姻,结婚已经20年,自从结婚后感情就不好,双方一直外出打工,一年也就逢年过节,见个面。对方也不是个守妇道的女人,我也一直忍气吞声。儿子交给我父母养大,10年正月大过年的,女方又无事生端,双方大吵,我实在受够了每年回家的争吵,于是10年3月第一次法院开庭,没判离,10年9月再次起诉,判决书一直没下来,拒绝的理由是因为我年满19周岁的儿子处于高考期间,说是不能判离,反正已经也将就了这么多年,我也就等到儿子顺利结束高考,于11年7月第三次起诉,结果对方托关系,把第三次起诉延后到9月开庭,即9月14日开庭,刚刚审判长打我电话说,这次离婚也离不掉的,因为女方不肯离,让我不要去想着离婚这件事了。说只要一方不肯离,就永远离不掉,我有种欲哭无泪的感觉。法庭的法官怎么好这样说话,真的是这样么?我从10年3月起诉的那一刻开始除了在法庭上与对方见过面外,其他时间都没有地接触。中国的法律真的是这样么?网上查了人家怎么就这么顺利,轮到我身上就有特殊情况,还是因为女方与法官有不正当关系,我就永远就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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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过激,离婚判决的条件是法定的,程序上一般是第二次或者第三次起诉离婚,法院就判离,但是很多时候也要考虑社会稳定的因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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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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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次不判离婚,您可以上诉。 另外可能您的证据准备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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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而言,第一、二次起诉离婚,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法院不会判离,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起诉离婚。如有疑问,欢迎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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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二次离婚,没有法定的必须离婚的理由,一般不判离,很正常
你可以继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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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诉讼离婚,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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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诉讼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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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