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9年12月购买了东盛商业广场的一套酒店式公寓,约定好2011年6月30日交房,可是至今未交房,找了开发商交涉,开发商拒付违约金,称他们交的是毛胚房,不是精装修的。当时我们和开发商签过一份委托装潢协议,委托开发商统一装修,并且付给开发商20%的装修定金,后开发商要求我们业主和他们指定的(没有选择性的)装修公司签订一份装修合同,合同的交房日期也是2011年6月30日。现在装修工程未完工,也没说明什么时候可以交房。请问律师我们起诉的话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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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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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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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胜诉,要求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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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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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