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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年9月被摩托车撞致小腿骨折,出院后三个半月去做了伤残鉴定为十级。今年三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进行伤残赔偿。四月一审中对方要求重新鉴定。后法官似乎有意拖延时间,询问多次都搪塞会尽快安排。但至今示未安排重新鉴定,早已过了简易庭时间。父亲已出院近一年,是否有权要求按第一次的鉴定结果? 如果法官到了快6个月了,二审快开庭时才安排我们去重做,会不会对我们不利。

民事相关
2011-09-07 12: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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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